(發佈時間:2015-02-24 10:26:07)
大愛徵信社法律諮詢,為您提供結婚相關法律案件:
台中市一名王姓婦人的兒子發生車禍意外,昏迷幾周後宣告不治,在處理兒子遺產時,才發現兒子竟然已經結婚了,該結婚申請書上,該是王婦兒子籤名的地方被畫了三個圈,便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但法院判定婚姻有效,王婦擬再上訴。
現今婚姻制度採取登記制,只要夫妻雙方將填妥的結婚申請書上,附上兩名以上證人的簽名,提交到戶政事務所,即完成結婚登記,那麼簽名處的三個圈究竟算不算數?
王婦在外商經貿公司任職的兒子因車禍意外過世後,處理兒子遺產繼承時,發現兒子竟然已經結婚了,但這名法定媳婦,王婦從來沒有見過,而該提交的婚姻申請書上,兒子的簽名只有三個圈,王婦不承認這名媳婦,認為是媳婦藉由兒子車禍昏迷的期間,意圖搶奪遺產才和兒子辦理結婚,便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
法院認為,現行婚姻法規定,夫妻結婚必須要夫妻雙方一起到戶政事務所提交結婚申請書,才能完成結婚登記,認為王婦兒子的婚姻是在王男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判婚姻有效。王婦仍心有不服,決定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