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24 10:26:07)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為家中獨子,個性傲慢又大男人主義,妻子不堪丈夫大男人主義,又不准他帶兒子回娘家,甚至夫妻爭吵情況下,多次質疑妻子外遇,要求驗孩子的DNA,妻子訴請離婚。法院認為張男自我中心,不給予妻子應有的尊重,無法再履行婚姻義務,離婚判准,並將子女監護權判給母親。
據了解,張男工作不穩,沉迷網路電玩,自己常常在網路上和女網友RC談情,卻懷疑妻子在外發生外遇,時常多加質疑辱罵妻子行為不檢點,甚至要求驗兒子的DNA,讓妻子飽受羞辱,連在大年初二也不准妻子帶回娘家,認為兒子既然姓張就不能去妻子娘家,還說妻子是他花錢娶回來的,只有自己能夠作主,讓妻子苦不堪言。
經法官判定,張男對妻子的羞辱已造成夫妻感情失和,無法再履行婚姻同居義務,判離婚獲准,子女監護權則交由母親。
這樣的判決結果讓張家不滿,張男的姊姊甚至怒嗆女法官,認為是女人互相保護,弟弟的工作不穩是因為受到弟媳的鴨霸,要求他回家照顧小孩,甚至常常私下羞辱弟弟,嘲諷他失業沒出息,將再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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