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4-12-16 15:43:55)
淺談婚姻暴力-大愛徵信社家暴蒐證部門。一段婚姻的幸福美滿必須透過長期的經營,如果兩個人缺少談心時間,就容易使婚姻發生問題。婚姻中會發生的問題有很多種,當放任這些問題不去解決,就可能會長久累積下來,造成婚姻中的壓力。婚姻暴力常常就來自於此,因為長期處在令人窒息的壓力之下,沒有獲得適當的紓解,自己也沒有警覺心中累積的壓力已經無法乘載,此時一個小衝突就可能導致場面一發不可收拾,而發生讓人措手不及的肢體暴力情形。
婚姻暴力不僅僅侷限在肢體上的暴力,還包含了精神上與性方面的虐待,具體的作法有跟蹤、騷擾、暴力相向等等,通常施暴者的情緒控管能力都不是很好,因此當壓力累積過大時,會不自覺的用暴力來處理事情。當受到家暴時不要驚慌,更不要與施暴者面對面衝突,激起施暴者憤怒的情緒,除了盡快的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比如說現代婦女基金會、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等等,讓他們評估自己當下是否有安全上的疑慮之外,還要去醫院驗傷並留下驗傷單,並且準備錄音筆記錄對方的家暴行為,以利往後成為法庭上的證據。如果長期受到暴力,千萬不可以隱忍,不要覺得放任不管就可以讓問題解決,找出施暴者家暴的原因與心態,才能夠對症下藥,脫離家暴的陰影。
當你不幸受到婚姻暴力時,可以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向地方法院提出保護令的聲請,而保護令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是「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以及「緊急保護令」,這三種類型是依據事態的嚴重性來做區分。「通常保護令」是被害人雖然沒有安全上的危險,但是有聲請保護令的必要時,就能夠提出通常保護令的聲請;「暫時保護令」則是被害人有安全上的危險,但是這個危險並沒有急迫性,這時候就可以聲請暫時保護令;而「緊急保護令」則是被害人不僅有安全上的危險,而且事態急迫,需要立即的受到相關單位的庇護,只要經過檢調單位的調查之後,就能夠提出緊急保護令的聲請。
如果想要聲請保護令,由於會牽涉到限制他人行動自由的部分,因此在審核上會格外的謹慎嚴格,必須要有充分證據,地方法院才會同意核發。而想聲請保護令可以提供的證據保含了去醫院驗傷的驗傷單,相關單位(現代婦女基金會、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等等)的調查紀錄(通報)表,其他的相關證人與證物(例如:錄音檔、求助證明)等。家暴的證據蒐集並不容易,但是卻是聲請上一個至關重要的要素,因此一般民眾通常都會委託專業的蒐證公司,例如徵信社,透過他們專業的蒐證技巧與經驗,運用精良的錄音設備與錄影設備來蒐集家暴的證據,比起一般民眾自行蒐證,徵信社的蒐證不僅有效率,並且也能夠提供實質上的幫助,為被害者蒐集在法庭上有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