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4-12-16 15:43:55)
偵探小說,是透過推理的方式,來達到解開謎團,揭開案件真相的目的,主角通常為一名偵探。除了解開難解的刑事案件外,偵探小說中還有許多是尋人任務,或者是解開神秘謎底的故事情節,主要在於講述主角敏銳的觀察力與分析能力。
偵探小說又可以稱為推理小說,在日本又可以分為法庭派、冷硬派、變格派等派系,而最傳統正宗的,是本格派推理小說。本格派推理的始祖是著有《二錢銅幣》的小說家江戶川亂步,透過需要邏輯推理的謎題,不在意寫實性,而以耐人尋味又驚奇連連的情節為特色。從江戶川亂步開啟了本格派寫作手法後,陸續有許多日本推理小說家仿效並且推陳出新,新秀輩出的推理小說界也因此大放異彩,其中東野圭吾的推理小說,以縝密細緻的劇情佈局獲得了「寫實本格派」的美名。東野圭吾的小說中,常出現一名自稱為加賀的刑警,這位刑警神出鬼沒,透過敏銳的觀察力與邏輯推理,偵破了無數大小案件。其代表作包括《嫌疑犯X的獻身》、《惡意》、《白夜行》等,並且另外著有「伽利略系列」,描述一名天才物理學家湯川學,透過本身的物理知識,運用科學的解釋來解出各種的殺人手法,幫助警方偵查出許多的刑事案件。
偵探就是這樣一個充滿魅力的人物,不僅擁有著聰明絕頂的邏輯分析頭腦,還能夠抽絲剝繭的將犯案手法一一破解。美國作家范達因曾經提出了推理小說的二十法則,包含了必須將線索明確告訴讀者、偵探和兇手不能是同一個人、故事中不可以參雜戀愛成分、不可以用占卜或預知等能力來辦案、兇手應該要有一個犯案動機、兇手使用瞬間致死的毒藥等等。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推理偵探小說都遵照著這些原則,不過透過這些寫作法則,讀者可以掌握住推理小說的基本架構,並跟著小說中的主角一同解謎,這才是閱讀偵探小說最迷人之處。偵探小說帶給我們的,除了精采絕倫的推理過程、鉅細靡遺的殺人手法之外,更多的是在每一則故事背後,總可以看到人性的卑劣與崇高,透過閱讀偵探小說,我們彷彿更貼近人性一點。
其實,偵探小說是由歐美發展起來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爾摩斯與他的助手華生。福爾摩斯是由英國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所寫的一系列小說,故事中才華洋溢的偵探福爾摩斯,運用他絕佳的推理能力、敏銳的觀察能力,幫助一般民眾及警方解決不少難題。他優雅幽默的言談,更讓他不僅受人推崇,也被大眾所喜愛。
台灣也有類似於偵探的行業,也就是徵信社的調查人員,他們有著強大的邏輯分析能力、靈敏冷靜的應變能力、矯健的身手,再運用專業的徵信器材,將委託人的案件抽絲剝繭,躲在暗處默默調查,並挖掘出事情的真相。在台灣,偵探們最常偵辦的不是刑事殺人案件,而是感情外遇的問題,透過跟蹤調查,幫助民眾蒐集到所需的證據,讓民眾在法庭上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