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以及監護權問題(發佈時間:2014-12-28 19:54:52) 離婚後,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怎麼跟子女會面?不少家長對於這樣的情況非常頭痛,也不知從何找起協助。大愛徵信社,教您協議離婚跟監護權問題如何處理。 如何與未成年子女會面,在法律上並沒有那麼嚴苛,基本上是由當事人自己協議就好。法律也認可協議下的結果。當然,為了避免爭議,詳細、明確,以及協調,避免日後爭議,或是對方嫌鑽法律漏洞,再起爭端。在法庭上變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而使沒有監護權的家長在會面時受到阻撓,親子不能見面,那豈不是悲劇一樁?以下,提供一則給各位參酌。
二、電話聯絡原則上無限制,惟須於孩子正常作息時間內進行。 三、交換相片等物,得利用會面時為之。 四、方所生子女王○○、○○於每個月之第一、三週六上午八時起至週日下午六時止,得與夫(或妻)同住。由夫(或妻)於周五晚上八時至妻(或夫)住處接王○○、○○外出,並得在妻(或夫)住處或其他夫(或妻)決定之地點同住,至週日下午六時前,再由夫(或妻)將張○○、○○送回妻(或夫)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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