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書影印整本恐觸法(發佈時間:2014-12-19 19:19:36) 大學生如果沒有打工,原文書的購買就是不小的負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人前往附近的影印店影印,動輒就是一本書,大愛徵信社在這邊提醒您,這樣是會觸法的!! 大學附近影印店接學生生意,大量影印,常常一印就是好幾本。這樣的行為讓國外著作權人非常不悅,跨國請檢察官搜索。常常激起各界的激烈回應。依照著作權法第10條,製作人在作品完成時就擁有著作權(人格權、財產權),而影印這件事就符合著作權法第3條的「重製」舉動,照法條應該要徵得原製作者的同意,除此之外,著作權法第65條有四個判斷標準,分別是: 一、利用之目標及性質,是為了商業呢?還是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總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如果是一兩章,提綱挈領,且做為教育之用,自然是無疑義,但如果是整本影印,那就逾越了法規的合理使用,而發生爭議時,司法機關則會看證據說話。印整本書的話,是很難說服他們你是合理使用的!!有了上述解釋,以後讀大學的朋友就要謹慎小心了,適當的影印自己需要部分,細心吸收,比起影印整本卻翻都沒翻好喔!!大愛徵信社,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