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尋求律師(發佈時間:2014-12-22 21:08:54) 發生車禍,在筆錄時可以請辯護人(律師)嗎?有些人發生車禍時沒經驗,一時間嚇得語無倫次,只想趕快找律師來幫忙,或是以為辯護人要法庭上才能找,徒增許多困擾跟不利。以下,大愛徵信社告訴您何時能找律師幫忙。
依照刑事訴訟法27條第一項、第28條、第29條、第30條規定,依照當事人對等的精神,警調單位跟案件當事人的法律資源、知識都有極大的落差,為了保護人權,以及平衡雙方地位,當事人必須依賴具備法律知識的專家,換言之,當事人需要律師的輔助,以免被警調非法蒐證,或是不明白法律權益,白白吃虧。而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隨時選任辯護人,而人數不能超過三人,且必須具備律師資格。
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者涉及刑事責任關係,有著犯罪嫌疑人身分。為保障權益,是隨時得以請辯護律師。當然被害者同樣可委認律師,談判過程中方不至於吃虧。此時應屬於犯罪嫌疑人之地位;若是受害者,為保障自己的權益,到警局製作筆錄時,可委任律師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