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的存證信函功用(發佈時間:2014-12-15 18:02:03) 上一篇介紹了存證信函的初步認識,本篇大愛徵信社繼續介紹存證信函保存證據的一些功用。 1表明立場-雖然不是每個情況都一定要卯起來發存證信函,甚至在法律上,也沒有特別強調存證信函就是證據喔!!儘管如此,用存證信函強調自己立場,不失為一好招,在民事、刑事紛爭上利用存證信函有限度的提醒對方,例如對方為了躲債,硬是神隱不出面。這时用存證信函提醒對方又不至於太強硬,通常用在雙方有一定情誼者之間,可給對方適當的壓力,不過事有兩面,對方要是居心不良,存證信函反而是跟對方講我注意到你囉,對方反而會有所防備。 2.意思通知-權利義務關係可以得到確認,在法律上,當事人的特定意思通知才能因此發生某些法律效果。用存證信函表達自己的意思通知,對保存證據來說是好方法。像是對方債務未履行,就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履行期限,對方要是還不履行,寄發下一封存證信函,催促他要是不履行契約就要解除囉!!如果是逾期而不履行,當事人也可寄發解除契約的存證信函。 3.意思表示-一般通常催告、解約大多用二次存證信函寄發,其實,也可以以一次的存證信函讓它同時發生,催在這一次的信函中,同時具備解除契約效果的催告跟解除契約的通知意思表示。有人會問這樣的方法在法律上佔的住腳嗎?別擔心,實務上已經有承認附帶條件的意思表示信件。 4.投石問路-這項功能比較巧妙,需要稍具經驗者,例如說,某甲跟某丙借錢卻沒有書面借據,此時某丙可以投石問路,用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告訴某甲歸還期限,某甲要是沒有法律知識可能會傻傻的在信中回應說我們之前不是這樣講嗎?而某甲的話就成為他有跟某丙借錢的證據囉!!存證信函也是可以這樣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