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下手為強的登記制(發佈時間:2014-12-22 20:35:20) 商標跟網址名稱是跟著作權一樣,採取保護主義嗎?不用登記就馬上擁有嗎?有相關電話詢問,大愛徵信社以下解說。 1.以他人註冊商標登記為網址名稱,並於網頁或相關網路資訊上表彰他人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者,可能構成商標法第六十一、六十二條等侵害商標專用權情事。另網址名稱的使用或標示,縱非作為商標使用,但有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者,似得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規範之 2以他人著名的網址名稱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者,若所註冊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登記網址名稱所提供網路資訊上的商品或服務相關聯,而在客觀上有致消費大眾發生混淆誤認之虞者,可能構成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七款之適用。
從上述來看,目前百業競爭,以及法條逐漸細緻,如果想要免去未來的麻煩,盡快去負責單位登記、註冊,以免有居心不良者偷雞摸狗。 看了大愛徵信社解說,商標登記還是愈快愈好,以免失去商業先機,那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