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諮詢

代言不實代言人同樣要受罰

(發佈時間:2014-12-11 13:25:03)

近年來名人代言不實問題風波不斷,大愛徵信社也看到一堆代言人下跪、道歉、不聞不問等例子
這樣的情況,相關單位也注意到了!!

近日,立院三讀通過,往後要是代言不實,代言人皆需負賠償責任,這邊的代言人也不限於是平民或是名人。

立法院院會之前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過版本卻是錯誤的,因為議事人員誤放;相關熟悉運作人士受訪就特別指出,此案若沒查覺就送請總統公布,到時只能以補正案補救,幸好這次發現得算早,經黨團提復議會可以說是省時、有效。

這位熟悉人士表示,二讀與三讀是同會,復議案可回到草案二讀前,之後再從二讀會開始。

上午誤植版-薦證者、廣告主是「故意」共同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2.正確條文版(下午通過的)-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而同條文也特別規定,上述條文不光是名人薦證,廣告主以外者,於廣告中反映意見,無論是商品服務或自稱親身體驗,無論是人、機構,都應概括一起規範。未來廣告代言商品,薦證者不論本身是否為名人,符合上述要點,都會受到規範的限制。

民眾覺得這些代言者代言不實,拿到白花花的代言費,出事又不用負責很是氣惱嗎?大愛徵信社認同這樣修法,未來代言人要是代言不實且故意為之,可是要連帶受罰呢!!

代言不實也要賠償
提告性侵徵信價碼一時激情親身走一趟人生虎毒不食子

徵信社|徵信|外遇|離婚|抓姦|私家偵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