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4-12-17 16:05:48)
穿內褲跟外遇對象睡覺的照片,能算出軌證據嗎?大愛徵信社接過類似的微妙例子,在第三者床上著內褲睡覺,能算妨害家庭嗎?
諮詢者小乖(化名)新婚一年左右,但好景不常,老公在日前被發現有外遇,小三還寄了丈夫在她房間,穿四角褲睡覺的照片,丈夫看了也只能坦承,不過小乖可以拿這些照片提告嗎?
我們之後回答:
根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不過,是否能提通姦罪,最關鍵的部分還是證據的問題。除了小乖老公穿四角褲睡覺的照片外,小乖丈夫如坦承不諱的過程有錄音,加上小三寄照片等信件證據。即使沒有當場捉姦的明確證據,只要讓法官能確信小乖丈夫跟小三確實有性關係,那通姦罪仍然很有機會成立!!
不過,特別要注意的是,小乖必須在知悉丈夫通姦的六個月內提告,一但超過追訴期,那通姦行為就無法被追究了!!要特別注意。
大愛徵信社的例子可知,跟第三者出軌的證據,不見得要有性關係為準,其他相關補強證據,還是能算妨害家庭。
通姦構成要件|
另一半出軌|
求職被騙 |
禍從口出二|
押金退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