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3-04 10:26:07)
苗栗一名陳姓女子與同公司同事蔡姓男子兩人交往半年,兩人交往期間蔡姓男子從未說過家裡的事,雖然陳姓女子心有懷疑多次問蔡姓男子但蔡姓男子都敷衍帶過,陳姓女子就想說應該是兩人交往不夠久,不沒想到有次兩人一起到北投遊玩時入住一家知名溫泉會館竟被徵信社與一名自稱是蔡姓男子的太太的女子抓姦在床,陳姓女子因為當下嚇到以為自己是小三,陳姓女子擔心事情會鬧大怕到時候被告畢竟這也不適甚麼風光的事,所以陳姓女子選擇私下與對方和解也賠償100萬元遮羞費給自稱是蔡姓男子太太的女子,並簽下協議書不在與對方見面與對方妻子和解,沒有想到陳姓女子事後才發現才兩人並不是夫妻,蔡姓男子也沒有結婚更沒有婚約關係,陳姓女子氣得拿出協議書對兩人提告討回百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