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3-04 10:26:07)
桃園一名賴姓女子與何姓先生兩人交往4年多結婚至今8年多,賴姓女子表示兩人在學生時期就在一起一直到出社會工作,賴姓女子說兩人在大學時期何姓男子就多次劈腿被她抓包,但她始終相信何姓男子會為了她改變,兩人大學時期也就這樣分分合合的,後來兩人發現懷孕討論後決定結婚,就在兩人結婚後不到一年賴姓女子就發現何姓丈夫跟其他女孩有曖昧,當時賴姓女子氣得要離婚但當時何姓丈夫立刻跟妻子認錯還自願簽下切結書跟賴姓妻子保證絕不再犯,直到不久前賴姓女子有了第二胎,不料竟又發現姓丈夫又開始行蹤不明,賴姓女子在朋友建議下找了徵信社幫忙跟蹤何姓丈夫,徵信社在跟蹤一週後發現何姓丈夫有外遇,當天賴姓女子挺著7個月大的肚子在警方與徵信人員陪同下一起進入汽車旅館抓姦,當場就將兩人抓姦在床了,賴姓女子在警局就向丈夫提出離婚並要求丈夫不可以強奪監護權否則就要對兩人提告通姦,小三必須判賠妻子共500萬元的精神賠償,丈夫名下財產也都將歸妻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