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07 10:26:07)
大愛徵信社在追蹤客戶案例時,有時會接到因違規而暴露出小三的蹤跡,我們
徵信社有時會碰上一些當事人自己也覺得匪夷所思的事件,這件事情就發生在前幾天,我們的委託人丁先生(化名),他向我們敘述了當時情況,事情是這樣的…他是台中市南港區運輸業者,平時會將貨物運送至各大化妝品公司,也認識了一位公司裡的少婦陳小姐,她雖然是外籍新娘,但笑容可掬身材火辣,個性也不錯,平時穿著時尚,好身材的曼妙曲線一覽無遺,全公司上下沒一個男人不會看上一眼,由於自己平時送貨的時候會經過化妝品公司櫃檯,偶爾會聊上幾句,聊了一陣子兩人產生感情,沒多久就成為第三者。
某日,丁先生的父母收到了兒子開車超速的罰單,總共三張,父母未經同意就將罰單給打開,一看就看到依偎在兒子身旁的女子,當然,丁先生一回家便被父母逼問,頻頻追問身旁的女子是誰,怎麼不帶回家讓倆老看看,小丁知道事態不妙,東推西推,就是不想讓父母繼續追問,最後沒有辦法,只好對父母說那是自己新交的女朋友。本來這是值得開心的事,但是,在父母的追問下,丁先生又說溜了嘴,表示陳小姐其實已為人妻,而且自己更是別人婚姻裡的「小王」!小丁的母親一聽丁先生成為陳小姐先生的替代品,大動肝火,直逼雙方出來談談,丁先生並未向陳小姐透露其中的細節,雙方約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前,當陳小姐一到現場撞見了丁先生身旁的父母,馬上翻臉不認人,什麼事情都推得一乾二淨,並且指著小丁說是卒仔,想分手也不自己出來談,接著直接賞了丁先生兩巴掌,雙親撞見自己的兒子被陌生女子打,便衝向女子面前,接著就發生了肢體衝突,陳小姐見情勢不妙,便撥了電話找先生過來,待陳小姐的先生來到警察局前,赫然發現自己的老婆偷吃,一氣之下告小丁妨礙家庭,丁先生明白自己逃不了,情急之下反告對方傷害,事情過了幾個月之後,在桃園地檢署法官的審問之下,小丁自己坦承從今年七月起便跟陳小姐有過幾次性行為,但陳小姐卻只說三次,全案目前還在上訴中。
大愛徵信社近日接到一通電話諮詢,以一般人的看法而言,大概都會覺得相當誇張。甫接電話時,委託人的情緒相當激動。委託人叫小美(化名),小美跟先生是相親認識的,倆人很快就墜入情網,結婚後先生希望小美能快點懷孕生子,每個禮拜行房次數非常多,但未有懷孕跡象,但因身體問題,有時不能行房。沒想到…先生一氣之下便將小美的行李往外丟,小美無奈之下只能暫住公司,某日小美無處可去只好回家,先生卻對她暴力相向,造成身上多處瘀青,而先生則表示小美有精神問題,並要求離婚,小美向台北地院法官敘述事件時,表示自己並無精神疾病,同時認為自己受到欺騙,認為先生只把自己當作生子工具,自己也承受了相當大的身心壓力,最後台北地院認為小美與先生倆人相識沒有很久,磨合期時間不夠長,判倆人不得離婚,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