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08 10:26:07)
許多民眾不瞭解證據的重要,他們有時候會覺得奇怪….破門而入逮住那些狗男女的尾巴,不就沒事了?不過專業徵信社恐怕就沒有那麼簡單就躁進,因為我們了解….草率的行為,不但可能讓倏忽即逝的證據消失,也可能讓自己努力蒐集的證據因為程序的關係失去效力,更可能因為如此吃上官司,可以說是百害而無一利的情況,正因如此,我們對於證據蒐集更要付出心血,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才能給那些背叛家庭的男男女女合理的法律懲罰。
大愛徵信社以下介紹的,就是關於證據的相關知識。在《刑事訴訟法》裡面,對於證據的區分更加細緻,證據分為三階段,分別是證據、證據能力、證據證明力,範圍由大到小。一個案發現場的種種人、事、物,全部都是證據,如果是凶殺案,兇刀是證據、血跡是證據、目擊者當然也是證據,甚至被血跡弄髒的牆壁也是證據,可以說是無所不包,但司法資源有限,不可能所有證據一一檢驗,這時候就會以證據能力作為篩選,這些證據是否合法?這些證據沒有造假?這些證據本身為真?都需要經過縝密的檢驗。過了此階段後,才是該證據的證據證明力大小問題,法官會依據自由心證來判斷不同證據的效力,並以此作出判決。也因為法官的判決並不是外人所能干預,徵信社只能努力蒐集具備證據能力的詳實證據,並依照不同項目隨機應變,像是侵權蒐證、外遇蒐證、尋人蒐證,能不能成為獨當一面的專業偵探,就看能不能夠蒐集到位的證據了!
權貴犯案,常常會有相關人士幫忙包庇,也讓不少民眾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大愛徵信社以下分享的,就是證據蒐集被湮滅的例子,
吳敦義的隨扈之子,同時也是員警身分,沒想到竟然在元旦駕駛肇逃,本來單純的肇事事件,也因為其他人包庇而被起訴,加上都是公務員身份,甚至可以加重刑期的1/2。
死者的姑丈感嘆的表示,他之前沒有收到起訴書,不過對於這樣的結果並不特別意外,因為本案很多證據都是檢察官自行蒐證,結果查下去才發現被滅證了,所以相關高官才能順利倖免,但是基層警察沒有高層授意,不太可能做那麼大膽的事。而汽車旅館的員工同樣也有指認高層的特別「指示」。不過因為家屬較晚知情,也沒有成為起訴的依據,讓死者家屬相當遺憾,而肇事者之後也沒有道歉,也沒有表達和解的意思。更可見得台灣掌權者的無法無天。
所以,不是有事情找警察就沒事了,沒有詳實證據,有時候交給警察等於滅證,還不如請專業徵信社一次把證據搜齊,還您一個法律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