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12 10:26:07)
婚姻,從古到今都是一項人生重大的轉變與儀式,如何規範、以及定義婚姻,是法律相當重視的一環。不少人歡歡喜喜想要結婚,結果沒搞清楚規範,好好的婚姻無效,也引發後續的婚姻問題,豈不是很冤枉?大愛徵信社,以下分享相關法條,也提醒各位朋友一定要搞清楚結婚的規定喔!!
˙民法982條-目前的結婚改採登記制,不但以書面為準,同時需要證人兩名在場的親見親聞,同時需要戶政事務所登記。
˙民法983條-不是誰都能夠結婚,這條就是相關的規範,直系血親、姻親,不過如果是六親等以外收養者則不在規範內。
˙民法985條-這條規定不能重婚,有配偶者當然不能跟第二個人結婚。
˙民法988條-規範條款,違反982、983、985者,當然不能算有效的婚姻。
許多夫妻想要離婚時婚姻協商,結果一確認婚姻關係才發現一開始就婚姻無效,接著要苦惱的,或許不是不用離婚,而是打官司確認彼此的實質婚姻生活。接著又是耗時費日的司法程序,不但自己的人生計劃被耽擱,本來就不想一起生活的人還是被相關法律規範給綁住,豈不是很麻煩嗎?所以,大愛徵信社再次提醒各位朋友,目前的婚禮變成登記制,千萬不要以為宴請就算結婚喔!
法庭上有婚姻無效的法規,在現實上又是甚麼樣的情況,大愛徵信社,以下舉大陸一則表兄妹結婚無效之例。真愛,畢竟還是會受到法律之壁的限制。
浙江的一對表兄妹,不但結婚,甚至生兒育女,也辦了結婚證,不過這段婚姻最近被宣告無效,也讓十幾年的婚姻瞬間化為烏有。
從小一起長大的表兄妹,可說是形影不離,雙方家長竟然興起了親上加親的想法,在當時,這樣的事並不少見。兩人之後結婚,成功一起生活。好景不長,雙方開始產生口角,拌嘴時間多過好好溝通,兩人之後乾脆分居,誰也見不到彼此。直到後來,女方跟法院訴請離婚,除了感情問題外,也因為表兄妹關係,婚姻理當無效。法院之後認為,雙方既然是親屬關係,理由也相當正當,同時彼此已經沒有感情了,應有成人之美。就這樣,十幾年的表兄妹婚姻,就這樣畫下句點。雙方也開始尋求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