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19 10:26:07)
一段感情走到盡頭,不少人以為瀟灑的一走了之,接下來就能開創自己的新人生,真是如此嗎?其實…人生總有無法抽身而退的情況,像是離婚後孩子怎麼辦呢?這是很多人苦惱卻極力爭取的部分,不管是探視權、監護權怎麼算,雙方是否要各退一步和解,都是不少離婚夫妻不想面對,卻一定要面對的問題。雙親的問題是如此,碰到父母不負責任的情況,很多孩子甚至就這樣度過慘澹的童年。也造成了未來扶養的問題。大愛徵信社,以下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養兒防老放到現今社會真的成立嗎?如果子女不照顧父母,把責任丟給兄弟姊妹,是否會因此構成遺棄罪呢?其實,這問題可以從刑法跟民法來看。
刑法:刑法的遺棄罪有兩種,一種是普通遺棄罪(293條);一種是違背義務的遺棄罪(294條)。後者規定,如果無力自救的親屬,而沒有盡到扶養、保護者,是會遭到6個月到五年之間的有期徒刑。不光是主動遺棄,連消極的不履行義務一樣會構成違背義務的遺棄。所以,重點在於「無力自救」,如果家裡還有其他兄弟姊妹幫忙照顧,通常檢察官是不會用到刑法來起訴的。
民法:許多人可能會想不構成遺棄罪,總不能讓遺棄家人的人大搖大擺地離開吧!!沒錯,民法就有相關的規範,子女如果不履行,父母也不能維持生活的情況下就能提出聲請,請求每個月的扶養費。除非是父母本身就未盡到責任,不然有很高的機率要到扶養費。
大愛徵信社提醒您,父母親畢竟是血濃於水,如果沒有做甚麼讓人髮指的事,大家還是多孝順父母吧!!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疑難雜症,歡迎聯絡: 0800-44-6666。讓我們的業務免費替您諮詢。
親情本是天經地義,但這是彼此都和樂相處的情況下,如果是親子關係緊張、甚至有未盡到責任的情況,又要如何判定彼此的權利跟義務呢?大愛徵信社,以下分享相關新聞。
台中市的60歲詹父,年輕時好玩,在三十多歲時拋棄自己的家人離家出走,當然,這樣的行為是要付出代價的,年老中風的他,面臨無人照顧的窘境,因此他要求兒子各付一萬塊做為扶養費。不過…兒子都很感冒他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拒絕支付。這起家務事最後弄到公堂之上,法官最後認為…詹父雖然曾經離家出走,棄自己兒子、太太於不顧,但終究還是有少許貢獻。所以判決兒子還是要支付扶養費,不過法官也刪了六成,使得二子最後都只需各付四千元。
大愛徵信社對於此案件的法官相當佩服,這樣的判決考量到華人重視孝道的概念,讓年邁的中風父不至於孤立無援,但是也考慮到兒子們本身要照顧母親跟自己家庭的負擔。以及父親年輕時的荒唐歲月。這八千塊雖不多,但不無小補,也能拿來補貼外傭的薪水。
親情是一生的承諾,也只有灌輸不止歇的愛,才能讓孩子們了解。大愛徵信社也提醒各位朋友,身為父母,就要盡到自己的責任,千萬不能想走就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