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21 10:26:07)
很多婦女被家暴之後,因為不懂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或是覺得家醜不可外揚,因此就任由丈夫對自己施暴,希望他有一天可以改變,但是這種想法只會讓對方更加惡劣而已。大愛徵信社為您解析聲請保護令的相關規定,當你不幸遭受到家暴時,可以有管道來保護自己。
˙要如何聲請保護令?
家暴受害者可以至當地的警察局、地方法院以及家暴中心聲請保護令請求協助。若是被害者是身心障礙者或是未成年之少女,其法定代理人或是在三等親內的血親姻親得以代理被害者去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聲請保護令雖然沒有時效的規定,但是還是要盡量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出證據。
˙保護令的期限為多久?
通常保護令的有效期限在一年以下,從核發保護令開始的那刻起。若是在保護令失去效用以前,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保護令、變更保護令或是延長保護令。而且延長保護令的期限必須為一年以下,限延長一次。
˙保護令的保障
命令施暴者遷出被害人之居住地區,或是遠離被害者,不會因為被害人同意施暴者不前出住所而失去其效用。被害者接獲保護令之後,應該要嚴格遵守保護令之規定,若違反保護令及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得處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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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35歲的陳姓婦人,近日懷疑自己的丈夫有婚外情,所以只要丈夫一出門,陳婦就打電話到警局,告訴警方自己丈夫要去外面偷情,希望警察可以幫忙跟監丈夫,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陳婦的症狀不僅沒有變輕,反而還變本加厲,他的丈夫實在忍受不了妻子,因此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鄰居指出,陳姓婦人與丈夫結婚三十幾年,當初兩人很相愛,但是由於陳婦長時間在家裡,常常胡思亂想,加上很久沒有跟老公上床,因此懷疑丈夫偷吃,常常打電話查勤,兩人因此產生口角衝突。
日子久了,陳婦的丈夫不堪其擾,忍受不了行徑越來越怪異的妻子,因此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是陳婦還是每天不斷的打電話到警局,警方雖然無奈,但還是一直安撫她。現在不僅是女性會遭到家暴,男性被家暴的情況也持續增加,大愛徵信社建議您,當夫間出現言語暴力、肢體暴力的時候,請尋求社會民間團體的幫助,或是撥打113家庭暴力防治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