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22 10:26:07)
大愛徵信社每次遇到相關法律爭議問題,免不了要介紹到法律體系跟案件判決方式,其中,法官如何判決就成為不少民眾關心的焦點。有些民眾稍微具備法律知識,通常會知道法官的「自由心證」。不過,也因為這名詞本身的關係,不少民眾根本覺得這是「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的解套,真是如此嗎?大愛徵信社,以下分享法律知識。
其實,法庭上最重要的東西是甚麼?答案其實是證據,不管是檢察官的提起公訴,或是當事人提出自訴,都需要相關證據,因為現行台灣的法治是「無罪推定主義」(雖然也有人認為不完整),要證明對方有罪,就必須負舉證的責任。
在法官判決前,審理、交叉詰問、提出事證…等,就是為了釐清案情,檢察官認定被告有嫌疑,並提出證明他有涉案的證據。而被告則要委託律師、或是自己答辯,法官就藉由兩者之間的互動找出真相。而證據的遵循外,也有很多程序上、法律上的必備條件,所以,所謂的自由心證不是「愛怎麼判就怎麼判」,而是法官基於證據、法律規定、以及雙方詰問下作依據。並下最後的判決。
有了大愛徵信社的解釋,相信各位朋友聽到「自由心證」,想必會更有概念!!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聯絡大愛徵信社: 0800-44-6666。全天免費諮詢,為您等待。
自由心證為什麼那麼多人都在討論它呢?感覺甚麼案子都有它,不管是動產、不動產;自訴、公訴;民法、刑法,為什麼都有它呢?為什麼常有人說它會被濫用?大愛徵信社,以下介紹。
法官判決,就是神的工作。因為法律假設法官是公平正義的代表,但是,愈來愈多人發現,法官的判決跟事實有很大的差距,也讓不少人開始質疑自由心證。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一則案件的證據可能包山包海,基於時限、以及鑑定等科學的侷限,不是所有證據都可以拿來用。變成所謂的「證據戰」,一但拍板,就算提出的證據再多、再合理;或是反方的立論再堅實都沒有用。反正一條自由心證就夠了。足以讓民眾啞口無言。自由心證到後來有被濫用的情況,也讓不少民眾相當反對。不過…目前法院並沒有相對應制衡的方式。濫用自由心證權的法官,民眾無奈,但又只能乖乖接受了。本來用意良善的事情,到後來會變成如此,相信是不少人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