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25 09:26:07)
許多夫妻決定要協議離婚時,往往卡在離婚協議書擬定的方式,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之規定:「夫妻協議離婚,應以書面為之,並且有兩人以上之證人簽名蓋章,並向當地戶政事務機關進行離婚登記。」就是指要夫妻要協議離婚的話,必須要有書面離婚協議書,只要裡面記載夫妻兩人都有離婚的意願即可,至於其他方面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在離婚協議書內註明。但是兒女監護權、兒女未來教育生活費用、贍養費用、財產分配等並沒有強制要寫在離婚協議書內。大愛徵信社建議您,這些問題都一定要詳細記載在裡面,以避免未來可能產生的糾紛。大愛徵信社提供給您填寫離婚協議書的幾項重點:
˙基本說明:夫妻雙方都同意協議離婚,並且願意簽署離婚協議書,本份協議書內有財產分配協議內容、子女監護權探視權相關協議內容。
˙撰寫重點:財產分配部分,需要著重在兩人所「共同擁有」的動產、不動產及股票等有價證券;並且明訂兒女監護權歸何方,及離婚後的探視日期、時間、相關的資訊(這一定要寫清楚,不然未來監護子女的那一方,可能會為了不讓你跟他們見面,就用各種理由來推託);贍養費以及子女教育生活費的金額,以及未來的給付方式(月付還是一次付清)。
˙撰寫完成:擬定完離婚協議書之後,夫妻與兩名離婚證人(須為成年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並且夫妻雙方一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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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一名王姓男子想和陳姓妻子離婚,透過LINE群組找了兩名網友當作離婚證人,離婚當天離婚夫妻與證人共四人,一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但由於找陌生網友當證人,他們沒辦法證明夫妻兩人有離婚意願,最後判處離婚無效。
根據法官指出,王男與陳女結婚之後,常常因為家中經濟問題爭吵,今天一月決定要協議離婚,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機,但陳女認為離婚程序不合法,最後向新竹地院提出離婚無效。
陳女在法庭上指稱,王男透過LINE群組找兩名網友擔任離婚證人,但是他根本沒見過兩人,他們也只是在離婚協議書上面簽名蓋章而已,經過一連串的問話,王男才坦承他透過LINE隨便找兩名網友擔任離婚證人,但是陳女明知此事,還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顯然有想要離婚的意願。法官認為,離婚證人並不知道夫妻兩人是否有離婚意願,因此判決離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