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27 10:20:07)
相愛容易分手難,大愛徵信社不知碰過多少諮詢者對於夫妻財產提出問題,雖然不少案子都借由我們的專業協調、專業談判圓滿落幕。但是夫妻撕破臉的那種仇視,仍然讓我們印象深刻。以下,我們介紹一些夫妻財產權利的相關法條。
○甚麼是財產權利?在民法1017~1018條規定,是指夫、妻其中方能自由使用、管理的財產。包括所有、收益跟處分。
○不能證明這是夫/妻其中個人所有的財產怎麼辦?民法比較彈性,根據民法1017條,如果不能證明,就直接推定為夫妻所共有,也意味著雙方各有一半的權利。舊法對於夫妻的財產不公平之處在於,雖然法規上夫妻能夠各自保有財產的所有權。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妻子的財產由丈夫管理。更誇張的是..丈夫可以在沒有太太的允許下使用妻子的財產。由此得知舊法在男女平權上有欠缺。
○債務問題-夫妻的債務怎麼處理呢?理論上是夫妻各自負責。特別的是,依照民法1023條,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幫對方償還債務,就算在婚姻中也能跟對方要求還錢喔!!所以…不只是親兄弟明算帳,親如夫妻,對於債務方面其實也不能含糊呢!!
您有相關疑難雜症嗎?夫妻之道在於溝通跟協調,但如果上述方法都無效,不妨聯絡大愛徵信社,由專業的蒐證、法律諮詢,幫您指點迷津。歡迎聯絡全天免費專線: 0800-44-6666。由專人貼心的為您服務。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但是財產要怎麼「各自飛」呢?大愛徵信社,以下分享相關夫妻財產的分法。
夫妻結婚有兩種財產分法,分別是:
○法定財產制:沒有特別規範夫妻財產的情況下,就自動歸為法定財產制。而台灣的民眾並沒有習慣約定彼此的財產。所以目前大部分民眾都是法定財產制。
○約定財產制-夫妻間對於財產訂下的契約。台灣比較少人用。
至於財產內容又要怎麼區分呢?其實不難,以時段來分就是婚前財產跟婚後財產。
˙婚前財產-照字面上意思是屬於夫妻彼此一人的財產。不過民法對此有一些特殊的規範。諸如婚前財產的利息,都被視作是婚後財產。假設某甲婚前存了50萬,之後產生10%的利息,這5萬就是婚後財產。
˙更動財產制怎麼辦?譬如夫妻財產制轉成法定財產制,則改採用前的財產都是夫妻的婚前財產。
˙婚後財產如果不能證明是婚前所有,則一概歸為婚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