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5-28 10:20:07)
不少人這輩子沒碰過甚麼殺人放火的大案子,但是吵架的經驗還是有幾次。有時候責任大部分不在自己身上,但對方仗勢欺人,愈罵愈上癮,甚麼難聽話都出來了。這時候怎麼辦呢?息事寧人?還是決定經由法律途徑處理?如果您選擇後者,大愛徵信社以下分享處理方式。
○先決定要不要跟對方溝通,民法的重點不在於公權力的制裁,而在於當事人彼此的協調,若非必要,這類事情通常警察、檢察官甚至法官都可能勸兩造以和為貴。如此也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
○溝通無效,或是雙方積怨已久,只能利用公權力了。這時就可以到最附近的派出所報警。有些人會問那我到別的派出所不行嗎?其實是可以喔~~而警察會幫忙民眾交給所屬的地檢署偵辦。
○跟警察表明自己要報案,罪名是妨害名譽,裡面包含了公然侮辱跟毀謗,至於事實認定如何,請交給法官吧!!!之後依照程序需要做筆錄。這時候請拿出證件跟相關證據。警察才能幫您紀錄案情。如果是網路上的妨害名譽,可能需要解釋當時的情境。而時代進步的關係,目前報案都有線上流程表可看,自己的案件跑到哪個階段,也可以清楚知道呢!!
○等待流程跑完,警察跟檢察官事情一大堆,不可能只處理一件妨害名譽案件。所以需要處理時間。反正妨害名譽沒有立即性的危險,不妨先暫時等一下。這種小案子通常警察都可以順利偵破,不但有助提升警方的績效,也能讓事情還原,給您一個公道,何樂而不為呢?
有了上述的介紹,大家應該知道碰到這類事情怎麼辦了吧?如果您有其他疑問,歡迎聯絡大愛徵信社: 0800-44-6666。讓我們全天為您服務。提供免費諮詢電話。
常常可以在電視新聞上看到有人憤怒咆嘯,另一方則堅持要告公然侮辱,或是「保留法律訴訟權」。姑且不論後者的觀念對不對(其實沒有甚麼保留的概念…)。但公然侮辱常常在電視上看到,怎樣才算公然侮辱?大愛徵信社,以下跟各位朋友分享。
公然侮辱其實就是在公開場合,在法律上是指眾人共同見聞的情況,而這裡的共同見聞不光是現實世界,也有包含網路聊天室、論壇喔!!並以「非事實」的言語、圖片等方式做精神上的侮辱。常見的例子包含三姑六婆在街上對嗆,或是辦公室同事一言不合,大聲謾罵。譬如阿正(化名)在辦公室大罵阿花(化名):X你媽~~你真是XX。現場除了有其他同事外,也跟現實情況不符合。當然構成了公然侮辱囉!!當然,很多人會覺得,謾罵內容到底符不符合事實,其實就看證據是否支持,以及法官怎麼判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