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09 10:20:07)
近年來,台灣民眾經濟水平提升,教育普及,民眾的投保率增加,消費者意識也隨著上漲,因此保險糾紛也日益增加,相關消費保險糾紛若是透過法院訴訟解決,往往耗時費事,不符合民眾對於保險理賠和保障經濟安定的需求,為了能使民眾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糾紛得以順利解決,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於民國九十一年成立保險申訴調解委員會,網羅保險業務專家學者,以中立公正立場幫助保險公司與民眾解決保險糾紛。
大愛徵信社關心民眾的生活權益,在此與民眾解說保險糾紛處理程序。
保險糾紛除了受到保險監督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管理外,保險也屬於消費行為的一種,可作為消費糾紛來處理。
當民眾發生保險糾紛時,應先向保險公司申訴部門辦理申訴,若無法得到友善回應跟合理賠償,則可向各個縣市的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官)辦理申訴。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三條,消費者若是與企業經營方因為產品或是業務服務發生了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是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的申訴應該於十五天內妥善處理。
若民眾面對保險糾紛,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者保護官申訴無效時,則可轉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或是向保險公司提出民事告訴(較花時間與金錢)。
民國九十一年起,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成立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專門辦理保險公司委託保險糾紛理賠申訴業務,因此若民眾發生保險糾紛時,都可因地制宜,向上述單位進行申訴來保障自我權益。
大愛徵信社辦理多種糾紛調解業務,提供最專業的律師協助,為民眾權益把關。
一般民眾在面臨保險糾紛時,應尋求相關管道來保障自我權益,首先可先向該保險公司申訴部門申訴,若無法取得友善的回應,則可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申訴調查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妥申請書,並附上相關文件,郵寄至台北市南海路三號六樓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將有委員會派遣專人處理,幫助民眾解決保險問題。
除了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外,保險糾紛也屬於消費糾紛的一種,民眾也可向消費者保護中心消費者保護官申訴,這些處理方案都較能節省時間,並且得以妥善取得相關賠償,若仍無法取得滿意賠償,則可在經濟狀況允許的情況下提出民事訴訟,透過法庭訴訟來保障民眾應有的消費者權益。
如對消費糾紛或保險糾紛有所不清楚,歡迎民眾撥打大愛徵信社免費諮詢專線:0800-44-6666,將有專員為您線上進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幫助民眾捍衛自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