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共同財產 女花10萬調查丈夫財產
(發佈時間:2014-12-16 18:36:10)
一名女子為了準備離婚,不惜花10萬元來調查丈夫名下的財產,日前因她委託的公司並無提供法律服務而遭提告。
這名楊姓女子正準備與丈夫離婚,為了讓自己得到應得的財產,她花費10萬元委託徵信社,
並且在該公司的介紹下,由該公司的諮詢師做為私人法律顧問,並且承諾為她提供法律諮詢。
委託後五個月,楊女認為該公司並無為她提供法律服務,只有訊息的諮詢,因此要求退費9萬元,
該公司則是表示,收取10萬元是協議書約定的基本費用,公司已經為了楊女花費大量人力、財力等,
在調查她丈夫名下的12家公司的登記註冊情形、以及31棟房地產的情況,認為自己並無疏失。
而法院在審理後認為,當初楊女與該公司簽定的合約目的是與丈夫離婚,但楊女至今始終未提出離婚訴請,
法官也視情況後,允許雙方簽定的合約解除;而被告公司已經辦理相關的委託事務費用,
則可以從原告楊女所支付的費用中扣除,因此判決該公司必須退還8萬元給楊女定讞。
心得:徵信社分享,明明是委託人調查丈夫,最後卻自相發生矛盾鬧上法院的案利其實也很多,
民眾在與任何公司簽訂合約時,必需小心謹慎,並且針對合約上的內容要非常了解,
一旦合約簽訂了就必須履行,否則哪天遭到對方反告連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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