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您與另一半好聚好散-大愛設計離婚
(發佈時間:2014-12-16 18:36:10)
Q:
我老公家裡很有錢,但是我們性格不合,我很想跟他離婚,可是他們家有錢有勢.
請問若離婚的話,我能不能分到他的財產?
A:
夫妻如果不幸走到離婚這一步,這時候在金錢方面往往都會發生爭議.夫妻離婚之後當然不能分到對方的財產,普通俗稱分財產是發生在繼承或父母贈與子女時所做的財產分配.既然您說是老公的財產,理所當然不能主張分財產,除非那財產是您們夫妻所共有.
另外依據《民法》第1056條及1057條之規範,您可主張請求賠償及請對方給予供養費,但要作此主張,您們兩個須為判決離婚,若是協議離婚的話,理當在協議書上詳細列出各項金錢的分配、子女的監護與探視權等等,即雙方協議離婚的附帶條件.
另外,徵信社提醒您,如果想要跟另一半協議離婚分財產的話,必須兩個人都合意離婚.不過有時候卻會發生只有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卻不想離婚的狀況.這時候,只能走上判決離婚或是調解離婚一途,如果想要讓法官裁定離婚,另一方必須有重大缺失,比如說重婚`與人通姦`受他方同居之虐待`惡意遺棄他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重大不治之精神病,或是生死不明超過三年,犯罪遭判六個月等.如果您的另一半沒有以上這些情形,但您又很想離婚,建議可以找徵信社來幫助設計離婚,透過調查當事人來找出辦法,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讓兩人能夠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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