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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人夫不付和解金(發佈時間:2014-12-16 19:41:15)
一名男子懷疑自己的妻子和老闆有婚外情,男子則找上徵信社調查,不久男子則與徵信業者衝入疑似兩人同居處捉姦,卻見2人衣衫整齊,但雙方仍鬧到警局。而經溝通協調後,被控告通姦的老闆在警局內簽下一百萬元的本票,男子也在當天與妻子結束婚姻關係。事後老闆竟付不出和解金,男子憤而提告兩人通姦,而老闆竟反控男子私闖住屋,還在在租屋處強行脅迫簽下本票。 地檢署調查發現,兩人確實有同居事實,但關於通姦部分證據不足,則不起訴。男子被控逼簽本票部分,因警員證實,雙方簽本票地點是在派出所,且是雙方協議後才簽訂的,並沒有強暴脅迫的情事,男子也不起訴。 但檢方認為,老闆明知男子並未逼簽本票,而誣告男子,檢方則依誣告罪起訴老闆,最高可判刑7年。 另外男子與徵信社人業者強行進入老闆與前妻同居處,已被依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59天,徵信社業者則判刑3月。 心得: 男子雖最後證實妻子與老闆同居事實,但扔沒抓到兩人通姦證據,還與徵信業者被因侵入住宅分別拘留與判刑,所以在蒐集證據時一定要在規範內,免得最後得不償失。 衝突與矛盾| 出軌博士| 子女離家出走| 理性面對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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