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外遇被抓姦還可要求賠償(發佈時間:2014-12-16 19:41:15)
一位林姓女子,在半年前被前夫及徵信社業者在溫泉會館抓姦與情郎光留留同床共眠,雖抓姦當時丈夫未會同警方到場就掀被拍照抓姦,但因抓姦在床妻子與情郎兩人還是被依妨害家庭分判四月徒刑,男子也訴請離婚,但妻子不滿徵信業者與丈夫,沒有會同警方到場就逕行掀被拍照,害她心裡有陰影壓力過大長期失眠,妻子也看過精神科與心理醫師也證實,妻子因被抓姦後心理壓力過大面須長期服用藥物,妻子越想越不甘而對前夫提告求償一百萬元精神賠償,則地院也認為丈夫和徵信社業者抓姦過程確實有疏失,判賠一萬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