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10 10:20:07)
現在我們社會上有很多卡債族,面對到各種卡債催收,加上經濟不景氣,往往沒辦法繳卡債,或是面臨到快要繳不出來的情況,為了解決卡債的問題,目前通過一個「債務清償條例」,提供給卡債族一個新債務清償的選擇。那麼「債務清償條例」是做什麼呢?條件又是如何呢?讓大愛徵信社專業的債務處理人員告訴您:
˙要選擇進行「債務更生」還是「債務清算」:債務清償條例分成兩種,「債務更生」適合用在目前有工作、有清償債務能力的人;「債務清算」適合沒有工作、薪水不穩定,可能沒有清償債務能力的人。
˙「債務更生」的條件:只要符合以下條件,都能聲請債務更生。
一、 債務人總欠債金額不超過一千兩百萬元。
二、 債務人在5年之內,沒有當過老闆(一般小攤販不算)
債務清算的話就是沒有錢可以還清債務,只能以現在名下所擁有的資產,變賣來清償債務,在聲請債務清算之後,債務人的債務負擔會比較輕,但是之後會限制債務人不能做121項工作,有時候債務人就喪失很多工作機會,因此進行債務清算不一定是好的方式。
大愛徵信社近年來,協助許多債務人進行債務協商,我們會建議債務人都選擇債務更生,可以減輕掉不少的債務,您有任何債務相關的問題嗎?請撥打0800-44-6666大愛徵信社債務處理專線,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法院為了預防申請債務清算的債務人不當的花費,銀行會要求債務人要遵守「清算九誡」,雖然法院不會強制規定債務人要遵循,但是還是會以清算九誡來進行規範。什麼是「清算九誡」呢?就是限制進行債務清算的債務人,每個月最高的生活費用為4000元,債務人不得購買不動產、開好車,每一年不能買超過十萬元的日常用品,不能坐計程車,每筆生活費要低於三百元,並且禁止進入單筆最低消費要一百元的地方,並且每個月都要詳細報告自己所有的消費,還要附上收據。其中「每筆生活費低於三百元」,大部分的日常生活費用,像是網路費、瓦斯費、電費等,大部分都會超過三百元,就可能會違反到銀行規定。大愛徵信社建議您,絕對不要走債務清算的方式,避免可能一不小心就超過規定,可能會有被管收、拘提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