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12 10:20:07)
民國一百零二年,台北市一名李姓女子長達半年接獲無聲電話騷擾,來電時間不分晝夜,平均一天就可接到七百通,甚至一天兩千通,害她因此失眠就醫,向警方報案後,檢方認為撥打電話的六十歲女子雖然造成李女精神壓迫,但沒有構成強制罪要件,不予起訴。
據了解,該名三十歲的李姓女子,從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起,連續半年接到無聲電話騷擾,總數量竟高達十二萬通,平均一天就有七百通的來電,還曾經有一天接到兩千通的紀錄,而李女所接到的每一通無聲電話,都是接起來後,對方完全不出聲,或是立刻掛斷,而該無聲電話騷擾來電時間不論日夜,從早到晚,工作時段到睡覺時間都有來電,讓李女困擾不已,睡眠因此造成障礙,曾多次向醫生求助,忍無可忍的李女控告對方強制罪。
根據警方調閱通聯記錄,查出被告者是住在公寓大樓中的一名六十歲女子,被告向警方表示不認識被無聲電話騷擾的女子,並且說那些電話是剛過世的媽媽打電話給姐姐的,但根據通聯記錄顯示這些無聲電話確實是由她的市話所撥出,警方研判六十歲女子可能因為喪母,情緒不穩才亂打電話,卻造成了無聲電話 騷擾行為。
檢方認為,李女長期受到無聲電話騷擾,構成精神心理壓力,但打電話並非暴力行為,並且李女沒有遭人強迫、威脅接電話,並不構成刑法的強制罪,因此不予起訴。
大愛徵信社關心民眾的生活權益,建議若是遇到無聲電話騷擾,應該向電信公司取得通聯記錄後,向對方提出民事賠償,才可由民事賠償來保障自我權益。
過去,台灣通信法尚未修改時,民眾面對無聲電話騷擾或是其他類型的電話騷擾,並無法自我取得通聯記錄,查明來電者身分,大多都必須要報警處理。隨著電信法的修法,民眾可以以付費的方式來查明自己使用電話的通聯紀錄,以及查明來電者身分,自行解決無聲電話騷擾事件,或是報警處理,加速警方辦案。
然而有時候民眾又不清楚法律條文,依照刑法提出強制或是騷擾告訴,忘了透過民事訴訟,但無聲電話騷擾並無受到刑法所規範,若民眾要對自身權益受侵害討回公道,必須要提出民事賠償才行。
大愛徵信社在台灣成立多年,為民眾辦理多種徵信調查業務,同時與律師事務所合作,為民眾辦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幫助委託客戶捍衛自我權益,如有面對無聲電話騷擾,卻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法庭訴訟,歡迎撥打大愛徵信社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800-44-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