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17 10:20:07)
有名四十五歲的父親,九年前和老婆離婚,育有三名子女一男兩女,隨後都跟著父親生活,從小父親在他們還只有十歲的時候就開是拳頭相向,長期家暴環境。某日,他看到十七歲的大女兒要出去與男友約會,並阻止她還將她推到地上性侵,隔日男友因為等了整晚,打過去正要吵架,不料大女兒哭訴將事情一五一十的跟男友說,男友並告訴大兒子把大女兒帶離那裡,後來大兒子問父親為何這樣做,父親說不會有下次並跪求不要報警,甚至寫悔過書,大女兒也是很猶豫。隔沒兩周,父親有性慾一來,也將小女兒性侵,不管小女兒怎麼抵抗,還說是你姊姊太大驚小怪了,小女兒受不了,並將事情告訴哥哥和大姑姑,後來全家人都知道,大家都逼問為何這麼做,誰知道他竟然揚言要與大家同歸於盡,家人受不了只好打保護專線電話諮詢並報警處理。之後檢方問該父親,她也承認有性侵女兒,檢方也認為有可能再犯,並將他羈押。 徵信社認為該名父親真的禽獸不如,根本將女兒當作是洩慾的工具,我們若是接到不管是暴力諮詢,還是想上述情況,徵信社一定二話不說將該名父親繩之以法,兩名女兒我們也會提供心理諮商,讓他們可以走出這個陰影。
在某電子公司上班的蕭姓女子,已經結婚,沒多久和從美果回來的同事吳男,開始大談姊弟戀,因為蕭女身材纖細,外貌是讓人一看就會說漂亮的女生,所以身邊也總是有許多男人圍繞。沒多久,蕭女剛懷孕沒多久,就和吳男發生性關係,蕭女的丈夫也在無意中發現,蕭女的電話常常響不停,也都是不明的號碼,蕭女的丈夫問的時候,蕭女總說是工作上的事情,也漸漸的越來越晚回家。不料在某日,蕭女的丈夫開蕭女的電腦,看間聊天軟體上的聊天內容,沒有發現與吳男的對話內容,是看到蕭女與其他同事的聊天內容,從聊天內容看到,幾乎都是聊與吳男的戀情,當中也有提到與吳男發生性行為,還提到肚子的小孩是誰的,蕭女說是自己老公的,看到這裡蕭女的老公氣憤之下,將兩人控告通姦,雖然沒有性器接合的證據,但是檢方認為,聊天軟體上已經說明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也說僅發生一次,儘管否認通姦,檢方還是將兩人以通姦罪起訴。 如果要抓姦,委託徵信社準沒錯,會將所有有利的證據找出來,因為判決是由法官做出,法官的自由心證通常都是以直接證據作為依據,證據就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