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17 10:20:07)
游姓男子與女子原本不認識,是因為各自朋友帶去某PUB認識,後來就慢慢認識起來,有天一群人相約去KTV唱歌,他們也都有到現場,一直唱到凌晨才結束,該名男子決定要續攤喝酒,該女子已經不省人事,整個喝到爛醉,上了計程車之後也進行昏睡,該名男子不放心於是叫其他人先去某地方,他先將該名女子送回去。游男見到這種情況,覺得有機可乘,並將她帶至飯店,該名女子無法自己上樓,並和飯店人員合力將該女抬至五樓,隨後游男將該女性侵得逞。 該女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並搭乘計程車回去,但下車後身體不適,便昏倒在地,被路人報警送到醫院。之後到法庭審理,游男稱是在合意之下發生性行為,但是飯店人員說該女已經無意識,所以認定是該女爛醉遭到性侵。 徵信社認為這案例,提醒每個女性,出門在外要好好保護自己,酒喝適量即可,若遇到這種案子,有需要心理諮詢,我們都會給予最貼心的協助。
有一對將近三十歲的夫妻,結婚將近一年五個月,該名女子受不了丈夫長期暴力相向,有時候還會霸王硬上弓,強迫他性交。後來委託徵信社尋求幫忙,後來發現,因為欠缺性經驗,該名男子結婚後曾持按摩棒摩擦該女的下體,導致該女下體受傷,她還提出具體的驗傷單,曾經也因為這件事,跑回娘家四個月,但是一回娘家,丈夫便時常到娘家撞門,甚至大聲咆哮,讓左鄰右舍都知道,很丟臉的一件事情,也恐嚇岳父說,如果你不叫妳女兒回去,我就要你們全家好看,讓你們全家等著收屍,之類的話。後來我們也協助申請保護令,後來該名男子就沒有再找該女。之後也協助委託人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也傳喚他們家人,證明該女書的是事實,該名父親也一五一十將他的行徑說出來,該名男子沒有出庭,後來法官認為該男濫用情趣用品、行為偏差,判准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