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18 10:20:07)
我們的生活從傳統社會到現在的開放的兩性關係,社會有了變化,同時也帶來一些問題,有些人不想結婚也沒對象,但是想要個孩子,就會進行人工受孕;有些人經濟許可,先上車後補票;有些人未成年未婚懷孕,但是害怕家長的責罵,於是做了將孩子生下並遺棄,或者將孩子人工流產,這些都是現在社會可以看到的問題。我們針對未婚懷孕來探討,電視上看到最不好的示範,當自己還是小孩,還沒有心理準備之下未婚懷孕,找不到一個支持自己的對象,擔心家人知道而責罵,擔心小孩生下來會背負未婚懷孕的指指點點,擔心有了小孩男人的不負責任。曾經有一則新聞,少女才十七歲未婚懷孕,在廁所產下一名女嬰,在驚慌失措之下,將孩子丟棄至回收場,等到女嬰被發現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最後經過攝影機時間比對下來,找到女嬰的生母,並以遺棄罪移送。 徵信社認為解決的辦法不只是這種,現在有很多社工會處理這種未婚媽媽懷孕的事件,不管事詢問徵信社或是社會處諮詢,都可以給予您最好的辦法。前提是要勇於開口,向他人尋求協助,千萬不要殺了小生命。
有一名外籍看護來自泰國,來台灣已經十年,十年前來台灣照顧某雇主年長的父親,該女也深受雇主夫婦喜愛,常買什麼東西就想到該女,也常讓該女返鄉回泰國探親,也常幫該女加薪。不料某日,雇主的妻子無意間聽到外籍看護房家傳來淫叫聲,雇主的妻子在十分好奇的情況下打開外籍看護的房門,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外籍看護在做愛,而且是看護在上丈夫在下的姿勢,行為簡直讓雇主妻子嚇到,反射神經是將們給關上,雇主見狀,躲到衣櫥不發一語,獨留看護向雇主妻子道歉,和雇主妻子解釋是第一次與雇主發生性行為,強調自己不會愛上雇主,之後就消失在雇主他們家。但是雇主妻決定提出告訴。 看護女將事情向社工哭訴,說自己是四年前被雇主性侵。雇主妻也委託徵信社做調查,發現早在兩年前看護的合約就已經到期了,該看護並沒有因此返回泰國,反而又返台回來幫雇主照顧雇主的父親。法官也認為若被性侵為何不提出,要在雇主妻發現才向社工哭訴,平常也可以任意外出,若是被性侵影該會逃跑,怎麼還會待在雇主家。最後看護被以依妨害家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