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2 10:20:07)
某女和某男子通姦被徵信社調查出來,男子的老婆生氣要控告他們通姦,但是某女願意和解,和解書上寫下和男方家人斷絕一切往來,若發現有往來必須賠償三百萬。某女的家人認為這件事對某女造成很大的傷害,擔心他會做出傻事,但是事情並非如此。過了六個月之後發現某女和男子的媽媽從某飯店走出來,被徵信社拍了下來,讓男子老婆十分氣憤,元配認為某女違反當初和解書上所說,又再次上法庭。 某女認為和解書上違反人身自由,侵害到他的權益,也說和男子媽媽理念相同,和男子只是朋友,並強調沒有破壞到他們的婚姻,但是法官認為當初簽下和解書是在自願且有意識下簽訂,合約的內容也沒有違反良俗,所以合約書有效,判某女確實違約,需要賠償三百萬。最後男子與他的老婆也離婚結束婚姻關係。
陳女與鍾男原本在網路上認識,兩個人互有好感,也慢慢產生愛意,未成年的陳女離家出走到台南鍾男的住處,與鍾男同居生活。後來有一名成年女子小尤透過朋友的介紹認識陳女與鍾男,小尤非常喜歡鍾男,所以也跑去與陳女和鍾男同住,所以那間有三人一起同居。過沒多久的時間,兩女都懷孕,小尤為了要拆散陳女與鍾男,便告訴陳女說,因為你還未成年,加上現在又有身孕,陳父一定會告鍾男誘拐未成年,所以要在被陳父發現之前下手為強,先告父親家暴,然後說在國中的時候被父親性侵得逞,並由小尤和鍾男作偽證,聽陳女說過,被性侵這件事,讓父親要應付官司沒辦法控告誘拐未成年。 後來父親委託徵信社調查,女兒懷有身孕,和鍾男同居生活,還有一名女子也同住,另外一名女子也有身孕,後來得知是小尤唆使他們這麼做得。徵信社後來也請他們去自首還父親親白,也向檢方說明是受到小尤唆使,但是小尤全盤否認,陳父獲不起訴處分,鍾男判偽證罪,小尤則是誣告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