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2 10:20:07)
有一個年紀已經半百的男子,懷疑自己的妻子外遇,於是委託徵信社進行調查,調查知道她和陳男有曖昧關係,某天,知道妻子和陳姓男子在陳男家,準備共度春宵。徵信社人員和男子決定要衝現場抓姦,他們便站在陳男的房門口,接著用腳踹門,破門而入,進到屋內強拉陳男與妻子拍照,要將照片當成是通姦的證據。當場被陳男犯控男子觸犯強制罪。 後來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沒有接受拍照的義務,強拉兩人拍照並不會把事情解決,最後抓姦不成,反讓自己成為難堪的被告,以十五萬和解,又吃上強制罪,找的徵信社怎麼這樣辦事,又得花上一筆費用給沒辦事的徵信社。徵信社也吃上侵入民宅一罪。接下來妻子也決定和丈夫離婚,向法院訴請離婚。之前抓姦的照片就算拿到法庭,法官也不一定會採納,沒有性器官結合的相關證據,很難告上通姦。
有一位中將從陸軍畢業一直在軍中,幾乎沒有機會認識其他異性,因為友人介紹彤彤給他認識,交往五個月之後兩人就決定要結婚。結婚後,中將因為是獨子,有傳宗接代的壓力,但是又不能每天看到老婆,只能趁放假的時候回去做人,他也有一個習慣就是寫日記,因為在軍中生活,都會將事情一一記錄。後來得知彤彤懷孕之後,擔心他很累,所以拜託母親幫忙帶,敏感的母親看孫子越是不像兒子,便把這件事告訴兒子,這時兒子才被點醒,翻開日記本,要推算兒子是不是他的,懷孕需要十個月的時間,但是早在十一個月前他們就分房睡,因為彤彤以要調養身體為理由,不跟他行房,但是彤彤一直說孩子是中將的。 後來訴請法院鑑定親子關係,DNA比對結果出來,確定孩子不是中將的,後來也逼問孩子的父親是誰,彤彤怎麼也不說,中將委託徵信社調查,沒想到孩子的父親居然是當初介紹他們認識的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