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3 10:20:07)
有一對夫婦結婚長達二十年,因為長期受到太太的控制,於是向法官訴請離婚。他們有兩個小孩,一男一女,在幾年前丈夫就不喜歡回家,不回家整整八個月左右,但是又想起小孩還小,又加上太太到法院訴請履行同居的義務,不得已的情況只好返家。隔一年,太太和先生商量說要移民到新加坡,先生以為一切都會好轉,便答應移民到新加坡,也履行同居的義務,但是只維持五年的時間,因為太太每月初就會將他的薪水領出來,讓他每天只有兩百元的生活費,甚至將他所有證件拿走,在她上班的時候常常打到公司,問他在不在,讓他十分困擾。他至從取得新加坡公民證後,開始離家未歸,太太求先生返家,便遭到拒絕,後來向法院訴請離婚,說丈夫未履行同居義務,沒有夫妻之實。
先生向徵信社諮詢,告訴先生說反訴離婚,並將平常太太的偏差行為一五一十說出來,法官認為,太太的行為讓先生身心受到羞辱和痛苦,所以導致丈夫要離家,不想履行同居義務,這樣的行為跟虐待沒有不同,判准兩人離婚。
有一個婦人勤儉持家,為了家庭付出了一輩子的心血,換來的卻是丈夫的絕情,他的丈夫不給家裡錢就算了,還離家和其他的女人搞在一起,但婦人還是很傻,心想為了兩個小孩,忍一忍,還幫忙償還將丈夫兩百萬賭債。那時候他們未婚生子,後來婚禮也是女方家出錢讓他們結婚,結婚後就不回家,婦人的家人委託徵信社查證,是否真的有外遇,因為婦人是他們最疼的妹妹,不管怎麼樣,都要保護妹妹。後來徵信社調查,他在外面的生活十分精彩,同時和六名女子交往,整個花心到一個極點,並跟監兩個禮拜,在徵信社的放大鏡之下,他的外遇行為會一一被檢視,後來將調查的資料交由委託人。後來婦人說付出這麼多,他卻這麼沒良心對待我,真的是瞎了眼才會嫁給他,並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庭上,除了婦人的家人出來指證,還有女兒兒子也都證實,父親把家當旅社,小孩們也贊成父母婚,但是都希望跟著媽媽生活。法官最後也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