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3 10:20:07)
當兩人要結婚,必須要有兩個證人,並且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才算數。否則就算是辦了婚宴,法律是不會認同這段婚姻的,因為她沒有法律效力,只是名義上是夫妻。有一件很悲慘的外遇事件,哥哥和大嫂結婚然後辦理婚宴,但是沒有辦理登記,所有人都來見證他們的婚禮,在外界看來是夫妻,但是未登記變成一個失誤,就這樣生活多年。不料某日的一天,哥哥發現老婆與妹妹的老公的簡訊,有不倫關係,在不斷的質問下,才知道兩人有過性行為,兩人的關係時間長達一年。妹妹受不了老公和大嫂發生關係,最後訴請離婚並控告兩人,但是慘的事情,哥哥和大嫂沒有辦理登記,去辦理離婚才發現兩人沒結婚也不用辦離婚。
向徵信社詢問後,妹妹控告兩人通姦,將事先拍下來的簡訊內容當作證據,當中的內容有談及性愛過程,法官也判兩人通姦。
有一名男子因為想要買計程車來為生,便到地下錢莊借錢買車,但是無力償還,又因受不了地下錢莊逼債,便拜託父親救他,否則可能會死。父親因此交換條件,在父親的安排下,和一個大陸女子結婚,但是他在結婚以前就與小彤相識進而同居。大陸女子不知道他和小彤交往,小彤也不知道他已經是有婦之夫,就這樣兩邊都沒有發現異狀。後來該男又向地下錢莊借錢生活,因為養不起兩個女人,只好這麼做。但是他沒記住第一次的教訓,地下錢莊有上門逼債,他又拜託父親幫忙,但是父親這次怎樣都不幫,於是只好尋短。他將計程車開往偏鄉的山區,先是給小彤和自己服下三十顆的安眠藥,並燒炭自殺。後來被當地的人發現,將兩人送往醫院,所幸沒什麼生命危險。但是大陸女子收到醫院通知,來到醫院後,小彤才發現該男已經結婚,讓這段婚外情也曝光。警方依殺人未遂兩人偵辦,並追查暴力討債的地下錢莊。
徵信社表示,不管是哪邊先在一起的,只要登記結婚就有效力,所以小彤就變成外遇對象,要告人家也告不成,只能摸摸鼻子走人,若大陸女子要提告,小彤可能會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