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3 10:20:07)
有一名年紀過半百的男子,委託徵信社調查妻子,因為和太太結婚多年,近幾年太太脾氣越來越暴躁,也不做家事,後來調查後發現太太與某男發生性行為,還是該委託人的親氣,後來質問太太,太太求原諒,也私下和解。不料太太死不悔改,這次做出將外遇對象帶回家的事情,認為反正都東窗事發,也知道丈夫一定會再次原諒,把人帶回家發生性關係。丈夫覺得很沒面子,認為已經原諒一次,要他再忍受,沒有的事情。於是在氣憤之下,到廚房拿西瓜刀,朝妻子身上猛砍,將近有二十刀,可以感受到他的氣憤,因為他當場將妻子的手砍斷,臉上、脖子上、腿上…等,都有刀傷。後來兒女聽見母親的慘叫聲,跑去察看看到父親落荒而逃,並叫救護車,該名男子在某公園服用將近三百顆的安眠藥,不斷口吐白沫的他,被早起運動的人發現,送醫不治。該婦人沒有生命危險。
有一名外國的男老闆在台灣開餐廳,控告台灣的老婆常以精神虐待他為理由要求離婚。在法庭上說到,想要融入台灣的生活,但是老婆一再限制他的交友情況,甚至常因為他出門,把手機打到沒電,每次打都是將近百通以上,並要求他立即回家,又常常利用他不懂台灣的法律,恐嚇他外遇的話會被告通姦,因此而入獄,再加上兩個人觀念不同,不管是生活上和金錢上,讓他沒辦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
台灣的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燈,他早就委託徵信社調查外籍老公的行為舉止,先前只是懷疑老公與店經理有染,沒想到果真如此,並將兩人出去的次數,以及地點都交給法官,雖然沒有通姦的證據,但是已經足夠,除了餐廳以外的事情不說,出門次數已經不尋常,也曾經去過民宿住上一晚,法官認為超過普通朋友關係,也沒有證據證明妻子經常恐嚇造成他心理壓力,因此認為訴請離婚無理。需要賠償台灣老婆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