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3 10:20:07)
有一名兒子的父親是擔任外商公司的經理,和老婆分居多年,和他育有一子,兒子跟著母親一起生活。雖然沒有住在一起,但是和父親就像朋友一樣,父親也常帶著他一起出國玩,所以對父親感情深厚。某日,打電話給父親跟他聊近況,父親就說現在正在忙,等等再打給你,結果父親只記得要忙,沒有將電話掛掉,不料兒子聽到電話的那頭,有叫淫聲、有女人的聲音、有說舒服的話,機靈的他,將內容錄下來,一直到他們完事,才趕緊將電話掛掉。
兒子將錄音拿給母親,其實母妻早就聽說老公外遇,只是沒有去查證,後來聽到錄音決定委託徵信社,要他們找出通姦的證據。之後兒子拿著錄音跑去找父親理論,父親聽了將錄音刪掉,便和兒子承認外遇的事情。錄音雖然被刪掉,但是徵信社找出當天在旅館投宿的監視器畫面,便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兒子和她都證實有錄音存在,後來該男承認和女方發生多次性行為,因為缺乏直接證據,沒想到該男承認自己的罪行,檢方將兩人起訴。
一對夫婦結婚後十分和樂,在很相愛的時候生下一名兒子,但是該婦人因為和先生的父母相處不好,讓丈夫常常夾在他們之間,久而久之,讓他覺得很困擾,慢得讓他們的感情越來越疏遠。該婦人覺得丈夫在外面有小三,便委託徵信社調查,果真調查到有這個外遇女友,三不五時,老公就會跑去小三家住上一晚,可能那是他尋求慰藉的對象,也找出他和外遇女友鹹濕的簡訊內容,包刮性愛姿勢,還有性愛感受等。老婆知道後,並沒有控告他們,婦人只是希望丈夫能回頭,於是常常用聖經上記載的句子,要求只要他肯回頭,她就會原諒他。
沒想到該男認為自己被騷擾,訴請離婚,他說他常常收到妻子傳宗教簡訊,有些時候還會達一百通的簡訊,造成他的壓力。但是該妻子向法官說明丈夫外遇的一切,是他讓妻子沒有安全感,雖然他告訴外遇女友說和妻子已經沒有感情,但是希望他多陪妻子,希望感情能回復軌道。法官判定先生外遇在先,所以駁回他的離婚請求。後來妻子反告丈夫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