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油事件(發佈時間:2015-02-10 10:14:39)
關於魏應充-頂新爆發劣油事件,魏應充、常梅峰、陳茂嘉、楊振益等人,被檢方求刑最高高達30年。但在一月底,彰化合議庭法官裁定四人分別以魏應充一億,其他人五百萬做為保釋金,獲得交保,不必在收押於看守所,讓人民輿論譁然,痛批法官亂判,經過彰化地檢署的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將該案件發回彰化地方法院重新裁定,民眾昨天都在看,這次的羈押庭重開,是否能夠吃重新將應充送回看守所,讓魏應無法在帝寶過新年。經過一早上的重新審理,法官吳永梁依舊裁定魏應充可交保,但保釋金從1億元提高到3億元。其裁定交保的理由為「雖然有羈押的原因,但現在仍無羈押的必要性」,法官之所以會讓魏應充交保,是因為罪證以相當的明確,且證人都無法提出更新的證據,因此,經過律師團與檢察官的雙方辯論大戰後,法官仍裁定讓魏應充交保。讓一般大眾認為,這個裡有實在是太扯了,無法接受,更有人想要以激進的方法,蛋洗彰化地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