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4 10:20:07)
有一對夫妻結婚七年,育有三名子女,丈夫是一家公司主管,妻子則在家相夫教子,當個家庭主婦。丈夫因為經常加班又加上經常出國,夫妻兩人的感情沒有以前那麼相愛,丈夫開始懷疑在家帶小孩得妻子有外遇,不但在妻子的車上裝上衛星定位系統,甚至在大半夜的時候不讓妻子睡覺,聽他酒醉訓話,有時候還會讓妻子睡地板。有一次妻子因為不高興丈夫對她如此,在丈夫對她要求性愛的時候,直接拒絕,沒想到丈夫竟然出手打她,妻子在無法忍受之後,向徵信社諮詢,最後向法院訴請離婚。 但是丈夫在法庭否認妻子所說的話,還反控妻子花錢如流水,所以不給妻子錢,也認為妻子有外遇,但從來沒有暴力相向。但是經過法官調查,丈夫確實有家暴行為,確定兩人沒辦法共同生活,法院判准離婚,丈夫也須賠一百五十萬精神賠償,孩子由妻子撫養,還必須每個月給妻子六萬元的扶養費用。
有一名三十歲的上班族,和一名只有二十一歲的大學生交往,因為很多觀念上的不同便漸行漸遠,但是每到周末大學生就會到男友家住上一晚。但是男友和三名室友住在一層公寓,所以常常有朋友會進出那裏。有天,因為大家都要早早出門上班,所以必須要早睡,大學生則坐在客廳看電視,有個職業軍人隔天休假,就跟他一起坐在客廳相談甚歡,沒想到兩人擦出愛的火花,兩個人坐在沙發上靠著肩,一邊喝著啤酒,但是大學生把持住,並說她要進房睡覺了。 隔天,大學生還在睡覺,卻聽見房門打開,殊不知是軍人趁大家都出門闖進來,並鑽進被窩將大學生抱住,兩人在也克制不住,在男友的床上,和別的男人發生轟轟烈烈的性愛關係。後來她的男友感覺到不對勁,便委託徵信社調查。 發現自己的女朋友和好友經常約出去,但是沒有發現任何姦情,但是在質問之下,大學生坦承和軍人發生性行為,之後兩人便分手結束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