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殺人罪

網路性交-徵信社認為完全沒有性器官接合行為

網路帶來的便利,讓現在談戀愛要偷情更是方便,只要網路上也可以找到感覺對的外遇對象。但是徵信社遇到一個案件,一個有夫之婦在網路上認識小天,兩人因此發展的婚外情,在網路上該婦人與小天做愛,後來該婦人的先生看到訊息,內容讓人作嘔,簡直無法想像自己的老婆與他人說這種話,於是他委託徵信社調查,想要將證據找到,並告上他通姦。沒想到徵信社調查下來,根本一無所獲,覺得很奇怪,若真的有婚外情的發生,怎麼可能不見面,還可以和他人相談甚歡,究竟是怎麼回事。 後來丈夫得知,自己的老婆在網路上和小天談戀愛,也在網路上做愛,想像在汽車旅館做愛,所以兩人完全沒有實際性行為,只有以自慰的方式,但是丈夫更是生氣,一氣之下控告妨礙家庭,一審法官認為有罪,判五個月有期徒刑,但是小天認為沒有實體的外遇,怎麼構成外遇,也沒有任何證據,所以再上訴,二審法官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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