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5 10:20:07)
有一對夫婦結婚十五年,育有一子,但是先生因為長期壓力累積,讓自己的情緒沒有得到抒發,之後就得了重度憂鬱症,但是太太沒有發現先生的症狀,只是覺得先生每次都找麻煩,懷疑他外遇,懷疑她跟他的朋友有曖昧之情,先生的狀況不是很好,有時候會覺得有人在跟蹤他,情緒常常起伏很大,但是卻沒有尋求醫生的幫助,就這樣一直到悲劇發生。有天他因為懷疑太太外遇,大吵之後,並將妻子活活勒死,殺了人之後還懷疑是不是有監視器,拍下他的一舉一動,但事後他知道自己將老婆殺人,覺得自己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於是拿著西瓜刀準備要自殺,但是十歲的兒子冷靜地將父親安撫,父親不但放下西瓜刀,還和兒子一起到警局自首。 徵信社接受委託,並協助後續的發展,法官判家暴殺人罪,因為確實先生患有重度憂鬱合併精神耗弱,根據當時殺人的意識和不確定故意,法官不認為是過失或傷害致死,先生也積極治療憂鬱症。
網路帶來的便利,讓現在談戀愛要偷情更是方便,只要網路上也可以找到感覺對的外遇對象。但是徵信社遇到一個案件,一個有夫之婦在網路上認識小天,兩人因此發展的婚外情,在網路上該婦人與小天做愛,後來該婦人的先生看到訊息,內容讓人作嘔,簡直無法想像自己的老婆與他人說這種話,於是他委託徵信社調查,想要將證據找到,並告上他通姦。沒想到徵信社調查下來,根本一無所獲,覺得很奇怪,若真的有婚外情的發生,怎麼可能不見面,還可以和他人相談甚歡,究竟是怎麼回事。 後來丈夫得知,自己的老婆在網路上和小天談戀愛,也在網路上做愛,想像在汽車旅館做愛,所以兩人完全沒有實際性行為,只有以自慰的方式,但是丈夫更是生氣,一氣之下控告妨礙家庭,一審法官認為有罪,判五個月有期徒刑,但是小天認為沒有實體的外遇,怎麼構成外遇,也沒有任何證據,所以再上訴,二審法官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