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4 10:20:07)
有一名中國籍女子,有一個非常愛她的台灣老公,常常護著她,讓她不要有一種身在異鄉的感覺,讓她感受台灣的好,台灣的美,常常帶她四處遊玩。中國女因為還沒有取得到台灣的身分證,所以做任何事情都不方便,像是看醫生都要登記,否則是無法就醫的。某日,中國女去某診所看病,便認識了診所醫生,兩個人因為那一次便產生好感,有約出去見面,也開始交往。有天聖誕節的時候,丈夫要求中國女回家,沒想到中國女不理會,連兩天沒有回家,於是該台灣老公便委託徵信社調查,得知之後她與診所醫生有姦情,並報警抓姦。 抓姦成功之後,該醫男對警方說不知道中國女已經結婚,但是中國女說看病都會登記,怎麼會不知道她已婚,也曾經跟他說過她是從中國嫁來的,法官也認為醫生知道中國女已婚,後來他們都坦承發生過至少二十次的性行為,但是中國女的丈夫因為很愛她,便對她撤回告訴,但是最後還是離婚收場。醫生則是判五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有一對夫婦住在三房兩廳兩衛浴的住家,對面也住著一對夫婦且有小孩,沒想到某女和隔壁的某男私下認識,進而發生了外遇對象就是隔壁住家。陳女有一天要搭電梯上樓,住在隔壁的徐男也剛好要進來,在問要搭到哪樓層,才知道兩個住在同一樓層,後來遇到就會小聊天,進而互留電話,每天有互動的好鄰居,後來兩人更近一步約出去吃飯,開始交往並趁配偶都不在家的時候,跑到對面且發生性行為。後來陳女的先生發現陳女的電腦裡有她與徐男的照片,才發現這個男的是住在對面的鄰居,但是從沒聽妻子說過,認為有姦情。 後來委託徵信社調查,果不其然,兩人的關係不凡,私底下會約出去,也有去汽車旅館但是沒有不回家過,氣得告兩人妨害家庭,才發現兩人已經交往將近一年,原來一直被蒙在鼓裡,搞到最後兩家庭都離婚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