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6-26 10:20:07)
一位婦人和前夫結束婚姻關係之後,帶著兩個女兒一起生活,後來認識了黃男,剛開始黃男不是因為婦人的關係而對她有好感,是看到兩名可愛的女兒,因此起了歹念,後來婦人以為黃男是個值得信任的人,因為她看到的是黃男對女兒視如己出,沒有因為女兒而不跟她在一起,不像別人口中所說,會因為兩個女兒,而找不到更好的託付對象,所以自然地就和黃男同居,讓女兒陷入了可怕的日子。婦人沒有調查黃男的身分,不了解他的一切,至少請徵信社調查個人行為,因為黃男是有前科的人。 從同居開始,黃男常利用假日的時候,帶著兩名女兒外出,婦人以為是出去遊玩,沒想到卻對十歲和八歲的女兒生出淫抓,多次帶他們去汽車旅館和偏僻的地方,將兩個女兒性侵得逞。後來因為在家中婦人看到黃男撫摸女人的下體,報警處理。經過調查發現,黃男前後性侵女兒將近四十次,行為簡直沒人性,婦人崩潰要把他告到死。法院判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並加重刑責,處十六年有期徒刑。
父母親因為忙於工作,忽略了對女兒的關愛,讓他覺得自己不被父母疼愛,在他最叛逆的時候,沒有人管教她,沒有人提醒她,於是漸漸的她走偏了。直到有一天,母親發現女兒不跟父母拿錢,但是女兒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尤其是那名牌錶,父母買得起,但是女兒應該沒那麼多錢,問女兒的時候,女兒卻說是朋友送的,但是母親並不相信,誰願意給她買錶,如果真的有,也想知道個人是誰。 徵信社調查之後,發現女兒在外居然在販毒,沒有去學校的她,居然是大姊頭,販毒也不需要經過她手,底下有一堆人幫她做事,她有著做生意的頭腦,但是卻用在不好的地方,每個月出入酒店,每個月還抽六萬的佣金,謀生能力強到徵信社到嚇到。 父母討論之後,希望讓女兒回到正途,於是報警處理,在某間房子埋伏多時,並在租屋處找到五百多公克的毒品,還有偵查其他相關的事件,底下嫌犯都移送法辦。